雕塑材料费 雕塑设备 雕塑材料费用 雕塑工程管理费 雕塑材料费 雕塑设备 雕塑材料费用 雕塑工程管理费 四川雕塑 成都雕塑 云南雕塑 贵州雕塑 北京雕塑 广州雕塑 深圳雕塑 雕塑项目招标 雕塑项目投标 雕塑资质 三、 其它间接费项目:
1. 工程管理费:按省编工程预算定额或承包人资质取费标准取费。(附表)
2. 安 装 费:按实际工程量和安装公司定额取费。(或吊装台班取费)
3. 运 输 费:按吨/公里计费。
4. 税 务:按纳税标准×工程造价。
5. 差 价:按材料预算价与市场零售价进行调整,其它顺差同时增减。
6. 包 干:按合同规定,以工程造价出示税务发票。
四 付款办法:
1. 设计委托书签发后,付设计费订金50%(雕塑设计稿费按间接费中的相关标准计算、环境设计费为总造价的5%计算)。
2. 设计方案符合要求,付至于100%。方案不符合要求,设计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修改三次,设计费照付。
3. 承包合同签订后,预付工程款的30%工料款。
4. 放大泥塑或制作工程中期付工程款的30%工料款。
5. 制作完成,安装前再付工程款的30%工料款,竣工后一个月内结清工程尾款10%,预留5%质保金,保修期满一年结清质保金。
五 工程验收:
1. 由甲、乙双方代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。若已履行公证手续者,将会同公证部门当事人参与验收,主持人可聘请有关方面专业人员参与验收。
2. 验收人根据验收项目评比计分,签字签证。
3. 工程验收表要一式三份或一式六份,三方备案。
4. 验收不合格,按合同有关规定,承包方必须对不合格部位返工或维修,直至双方调解,问题解决,工程方告终结。
5. 验收合格者,款项结清,经三方签字,将宣布合同终止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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