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则 一、考核目的
1.根本目的:建立科学、有效的绩效管理机制,客观、公正地评价员工的绩效与贡献,实现公司整体绩效的放大和提升。
2.为公司员工奖惩提供参考依据。
3.作为公司成员提高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手段。
直接目的:考核结果将作为工资分配、业绩提成、任务奖金和岗位异动的参考。
二、考核原则
1.以提高员工绩效为导向,重奖轻罚原则;
2.以定量的业绩为依据,客观、公平、公正原则;
3.个人绩效目标与公司目标保持一致原则;
4.反馈与提升的原则:即把考核的结果,及时反馈,并对完成绩效的过程进行指导。
第二章 考核办法及奖惩操作方法 三、考核办法
1.以绩效为导向,对经营过程中可量化或可行为化的关键指标予以考核。
四、考核周期:
1.自然月度考核,季度兑现。
五、考核操作办法。
1.完成月目标任务:发放全额绩效工资。
2.完成年度目标任务:完成公司制订的年度总目标,月度所处罚的绩效工资全额补发。
3.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目标任务且低于60%,调整岗位或降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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